1、督促各中小学完成2015年教育经费预算;
2、配合市教育局开展2014年财务综合检查;
3、开展全镇报账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
4、继续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催收工作;
5、组织彭湖小学在建工程复工,搞好2015年新建维修项目学校(新农小学、胜利小学、红旗小学)前期工作,办理有关工程报建手续;
6、搞好分水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过程督导工作(市督导室);
7、督促责任督学做好学校招生、收费、“小事德育”等月重点挂牌督导工作;
8、贯彻川教计[2014]10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实施方案;
9、做好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10、继续抓好校园绿化的建设管理工作;
11、督促学校做好食堂“两证”办理工作;
12、做好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
13、督促中小学取消校内小卖部工作。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