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扣缴、使用的说明
(2015年2月16日)
一、住房公积金扣缴、使用说明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个人和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共同缴存的,属于职工工资性质,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原则进行管理,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缴存基数、比例和方式
2015年我市在职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年缴存基数为年工资总额(含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含农村津贴和女教师20元津贴),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年工资总额的12%,其中个人缴存从个人工资中代扣,单位缴存由财政拨款支付。2015年以前的作法是先根据年初工资预算计算出每个人的单位和个人部分全年应缴数,然后,单位补贴部分通过财政一次性缴付,教职工个人部分一般集中在每年7-9月份扣缴。而7、8月份正是暑期,也是许多家庭支出较为集中的时期,很多教师要求修改这一作法。今年通过征求大家意见,个人部分改为每月扣缴,从2月份起每月暂扣400元,直至全年个人部分扣完为止(年人均约4000元)。省聘生同在职教职工扣缴方式一致。2014年省聘生从今年元月份计算。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⑴、职工个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资金翻一番。
⑵、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教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⑶、职工退休后,凭退休证、身份证等证件资料,可一次性提取全部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⑷、职工死亡、离职、调出可凭有效证件、证明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二、医疗保险金扣缴、使用说明
1、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2、基本医疗保险缴存基数、比例和方式
2015年我市在职教职工医疗保险年缴存基数为年工资总额(含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含农村津贴和女教师20元津贴),缴存比例为:单位部分按年工资总额的8%(目前我市单位补贴部分由财政负担),个人部分按年工资额总额的2%缴存。个人部分每年从一个月工资中扣缴(800元左右)。大额医疗保险(含退休人员),每人每年100元(单位部分50元,个人部分50元),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含退休人员)。省聘生同在职教职工扣缴方式一致。
3、参加医疗保险的好处
⑴、参加医保后,医保中心就会为你发放医保卡,医保卡可以用于平时到定点医药店购药, 医保IC卡也可以用于门诊和支付住院个人承担的部分。
⑵、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
三、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管理要求
我市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缴存情况每年年末分别由市住房公积金办和市医保局提供全年纸质和电子核对资料,并发到每个乡镇及局直单位(学校),要求各单位(局直学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进行张榜公示,做到每个教师都了解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政策和自已的缴存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