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
《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的
通 知
各中小学: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于2015年4月23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中心初中,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分水镇中心初中
2015年3月19日
附:
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
评选2014-2015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中心初中,局直各学校,民办正成学校:
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表彰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德育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评选2014-2015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评选对象为全市中小学生,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
1. 三好学生条件
德: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组织纪律性强,自觉执行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热心助人。
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方法正确,勤奋刻苦,有初步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体:坚持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
2.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除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外,同时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工作中能以身作则,积极肯干,主动、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师生的较高评价。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制定评选方案。各地各校根据通知要求,制定评选方案,由学校分管领导牵头,政教部门具体实施,组织各年段和班主任进行评选。在评选前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班团(队)会、校会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让全体教师和学生明确分配指标、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评选要求,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开展民主评议。各地各校要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的推荐指标,将名额分配到校(班),由学生民主推举产生候选人,各年段和班主任在征求科任教师意见的基础上,上报人选,最后由学校评选专班集体讨论确定当选人。
3.进行公示上报。学校要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拍照留存备查,确无异议者,再上报市教育局。
4. 组织宣传学习。各地各校要借助此次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事迹,用学生身边的典型激励、感染学生,在校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进一步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校纪的转变,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四、评选要求
1. 各地各校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保证评选质量。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学校,一经发现,取消该校当年的参评资格,所分配名额作废。
2. 请各地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迅速做出部署安排,并将推选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推荐登记表和在校公示的电子照片,于2015年4月25日前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市教育局审批(原件留单位备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批通过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教育局将颁发荣誉证书。
2015年3月17日
附件一:
2014-2015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小学 |
初中 | ||
三好学生 |
优干 |
三好学生 |
优干 | |
合计 |
6 |
3 |
3 |
2 |
分水中学 |
—— |
—— |
2 |
2 |
播义中学 |
—— |
—— |
1 |
|
分水小学 |
1 |
2 |
—— |
—— |
新农小学 |
—— |
1 |
—— |
—— |
同心小学 |
1 |
—— |
—— |
—— |
胜利小学 |
1 |
—— |
—— |
—— |
红旗小学 |
1 |
—— |
—— |
—— |
播义小学 |
1 |
—— |
—— |
—— |
彭湖小学 |
1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