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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汉川市中小学音乐优秀教学案例评比活动通知

2015年04月07日 09:48:12 来源:汉川市教研室 访问量:134

汉川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汉川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汉川市中小学音乐优秀教学案例评比活动

通       知

 

各中心初中、市直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高效课堂”的开展,切实提高我市音乐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加强音乐教师对音乐高效课堂理念的正确认识,促进音乐教师间的交流及音乐教育优秀资源的整合及共享。经研究决定,特举办“2015年汉川市中小学音乐教师优秀教学案例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像

全市中小学音乐专(兼)职音乐教师。

二、参评要求

1、案例须在高效课堂教学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并经实践证明教学效果明显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优秀课堂教学实例,严禁网上抄袭。

2、参评案例所涉教学内容须是现用教学版本的内容。

3、参评案例以一课时的容量设计,包含以下几部分内容:
  (1) 教材分析(内容、目标、与学生已有知识结构的联系及教材的内在联系、教学重点、难点等)
  (2) 过程设计(反映教学步骤、教学策略、教学方法、学生小组合作、交流、展示、以及各教学环节的设计意图)
  (3) 典型情境描述(简要叙述教学过程中典型事例或现象发生的背景和经过)
  (4) 教学反思(对教案的执行效果作客观的自我评价)

4、教学案例统一为A4纸的打印稿、一式二份,并附word文档一份。提交的打印稿每篇封面上只打印“题目”、“教学案例”、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作者联系电话”,正文从第二页开始,只能出现题目,不能出现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提交的电子稿正文须署名,使用字体:标题为三号黑体,署名为小四号楷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小标题须加粗。

三、报送要求

 1、参评教学案例由各学区(校)统一报送。

2、每篇教学案例交评审费20元。

 3、参评案例于5月10日前送交汉川市教研室李翠君老师收,联系电话:136****7069(69106)。

四、评奖办法

1、由教研室组织成立音乐评审组进行评审。

2、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由教研室颁发获奖证书。

3、市教研室将根据评比结果择优部分优秀教学案例送省市参评,参评时间与要求将另行通知作者。

 

                                      汉川市教研室

                                     2015年4月7

 

编辑:陈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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