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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补课整治方案

2016年06月20日 11:14:59 来源:汉川市教育局 访问量:221

 

 

 

汉川市教育局文

 

 

川教字[2016]7号

 

 

关于开展严禁在职教师收费补课

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中心初中、局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集中开展严禁在职教师收费补课、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两个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二、整治内容

1、在职教师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招收学生进行收费补课。

2、在职教师利用午休、放学以后和晚自习等时间,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习、辅导、培训等。

3、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有偿补课。

4、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人员介绍有偿家教生源。

5、在职教师违规向学生集中、定点推销(推荐)教辅资料、图书以及油印资料。

三、工作安排

1、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各地各学校要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大会,组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省教育厅《五项承诺》和《六条禁令》;学习本次“两个专项整治”通知精神,组织教师人人签订承诺书,人手一份本文中“严格纪律追究”内容,让广大教师深刻了解收费补课、违规推销教辅资料的危害性以及严重后果,自觉抵制违规行为。

要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宣传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营造氛围。校门口醒目处要悬挂“严禁在职教师收费补课、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警示牌(牌上必须包含学校、中心初中、教育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各地各学校要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到“两个专项整治”当中来,认真开展教师全员自查,及时停止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违规推销教辅资料等行为。对及时整改的,可免予追究。对本通知下发后仍不收手的,要上报市教育局严肃处理,不得隐瞒。

3、常态管理,重点督查。

各地各学校要把“两个专项整治”作为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纠风正纪提能增效促跨越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两个专项整治”纳入工作计划,逢会必讲、到校必查,要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家长坐谈、重点约谈、信访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常态监督、常态管理的机制。

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学校“两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实地了解整治工作进展及实际效果,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各中心初中、各学校要不定期的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实施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要从思想上、行动上与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保持一致,按 “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层层签订治理工作责任书,实行校长、班子成员、年级组层层包保,落实包保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李文华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两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心初中要相应成立有当地党委、政府成员参与的“两个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

2、强化师德教育。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教育、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恪尽职守,上好每一堂课,教好每一个学生,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中,做崇高师德的塑造者和为人师表的践行者。

3、严格纪律追究。在职教师收费补课、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一经查实,一律按《汉川市教育局关于严厉禁止在职教师私自收费补课、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规定》(川教监审[2011]34号)严肃处理。一是没收违规所得,取消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是当年教师评价排名末等,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五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三是调离原工作单位,是城区学校的,调离城区学校;是农村学校的,进行顺向或跨乡镇调动;是干部的,一律免职。四是依情节轻重,给予政纪处分。

4、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各地各学校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建立信息收集、举报受理、定期巡查、有效监督等制度,将重点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尽可能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旗帜鲜明,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挺纪在前,以零容忍的态度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两个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汉川市教育局

0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  在职教师  收费补课  推荐资料  专项整治

主  送:各乡镇场办事处中心初中,局直各单位。

抄  送:孝感市教育局,汉川市监察局。

汉川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2日印发

编辑:陈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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