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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2016年07月28日 23:42:08 来源:汉川市总工会 访问量:98

川工发[2016]8

            

   汉川市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工会,市直各单位工会:

根据省总文件要求,为了开展2016年度全市工会职工“金秋助学”活动,缓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确保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达到救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整个活动分阶段进行,725日至810日为活动申报阶段,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进行逐个审核,811日至91日为资金发放阶段。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已录入汉川市职工服务中心档案库的困难职工:因病、因遭受意外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以及因为支付上学费超过家庭年收入50%,造成生活困难且达到建档条件的职工家庭子女、农民工子女。资助对象为今年考上大学本科、专科院校的学生。

三、申报所需资料

1、当年家庭特别困难证明;

2、考生毕业学校出具的2016年高考分数条;

3、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簿全户页复印件;

5、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单;

6、申报人单位工会的意见。

四、帮扶方式及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金10003000元。今年资助的具体标准为:

1、本科类学生给予20003000元资助;

2、高职高专类学生给予10002000元资助。

五、办理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

2、申报人单位工会仔细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后,填写《汉川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金秋助学申请表》及《困难职工档案表》;

3、申报人单位工会将申请表,连同六项必备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批。

六、其它事项

1、交表时间:810日以前上交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欢乐街19号棉花公司一楼,联系电话:8388368);

2、缺项或漏项将无法登陆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并视为无效申报;

3、如果发现伪造证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救助资格。

附:1、汉川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金秋助学申请表

2、困难职工档案表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金秋助学 活动 通知

            

编辑:陈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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