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宵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初中、局直学校:
元宵佳节临近,期间各类庆祝活动增多,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管理,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1. 加强安全教育。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强调学生参加活动必须由家长陪同履行监护责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燃放烟花爆竹,防止造成自身伤害或引发火灾事故;不在人多及不安全区域滞留,防止拥挤踩踏。
2. 加强校园管理。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严禁学生在校园(住宅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加强对寄宿生管理,严控学生擅自离校活动。
3. 加强门卫值班。学校要主动联系驻校民警,实行警校联动,严控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地处人员密集活动区域的学校,要安排双人双岗值守,加强巡查,维护校园内及周边安全秩序。
4. 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校领导带班和干部(教师)24小时值守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保持通信畅通。
市教育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