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教办发〔2015〕19号
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孝感市教育局2015年学校
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高新区管委会社管局,市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学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孝感市教育局2015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孝感市教育局2015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3〕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鄂公通〔2014〕77号)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以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检查考核为抓手,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孝感教育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一、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
强化校长校内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好“一岗双责”,强化校园长对校园安全负总责的过程管理,明确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员工。督促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有关要求,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任务。加强学校安全制度建设,提高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督促指导学校针对各类安全隐患特点,建立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科室与学校安全工作联系点制度,实行责任包保,切实履行好指导与督促的职责,帮助学校解决安全稳定中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对校长履职督办检查和问责力度,使安全工作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
二、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督查措施
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遵循检查、督办、通报的相关要求。重点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危险品存放安全、重点场所及要害部位安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预防拥挤踩踏、学生大型活动的管理等重点事项的隐患排查。以学校日常自查为主,建立区域间、校际之间的交叉检查机制,实现县区、学校各层面交叉检查经常化。
三、积极推动“三防”建设达标行动计划,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加快推进安防建设达标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薄弱学校“三防”建设投入力度,采取“以钱养事”的办法,把保障学校安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保障学校安防设施设备按照《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要求,配齐配足,促使学校安防建设达标,全面提高全市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四、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贯彻落实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综治委平安建设的要求,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包保责任制,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整治重点:一是对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和卫生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二是对校园周边各类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排查整治;三是对中小学校车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秩序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四是对各类涉校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五是对校园内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五、扎实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扎实开展一系列以提高学生安全素养为具体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联合消防、交管、防灾减灾等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积极配合安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督促学校全面开设生命安全与心理健康课程,切实做到“教材、教师、课时、课堂”四落实;同时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校园各种宣传载体,普及宣传安全知识,使广大师生真正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养成安全习惯、提高安全素养。
六、加强防溺水教育,切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
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2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函〔2013〕78号)的要求,切实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一是各地各校要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把联防联控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各校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九个一”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一次暑期安全专题教育活动、上一堂生动的班(团)队安全教育课、办好一期安全教育专栏、印发一份夏季安全常识宣传单、举办一场夏季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一次安全承诺签名仪式活动、发放一封致家长安全教育公开信、推行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开展一次安全家访活动),让防溺水“六不”知识根植在每一位学生头脑中,将防溺水宣传教育挂图张贴在每所学校的每一个教室里;三是督促学校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按照不漏一生的要求,分春、秋两季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手上,并做好回执的回收和保管工作。
七、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学校应急反应能力
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督促学校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指导。学校应针对地震、火灾等灾害性事故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八、进一步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力度,全面推行“五员”管理制度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食药监〔2015〕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食堂推行“五员”管理工作制度的意见》(鄂教体艺〔2012〕6号)文件精神要求,始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督促学校抓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等级提升的实施,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活动,及时消除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重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五员”管理工作机制,尤其要抓好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食堂“五员”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全面提高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九、落实校园消防责任,加强“四个能力”建设
切实落实校(园)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学校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安全教育重要内容,使全体师生熟知消防安全知识。强化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管理维护,保障应急疏散通道畅通,规范设置疏散标示,经常性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四个能力”即: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组织师生疏散逃生能力,建立和完善校园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各地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依次优先原则,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最大限度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加强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减少学生乘坐校车需求。确需提供校车服务的,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规范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部门管理责任,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各类校车安全事故,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督促尚未制定校车实施办法和校车服务方案的地方,要提请政府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加快制定校车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提高校车公司化、集约化运营水平。要结合实际,按照过渡期的相关要求,确保过渡期内各类接送学生车辆符合安全标准,并取得校车标牌,校车驾驶人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所有校车都配有随车照管人员。要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定期开展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非法校车参与接送学生上下学营运活动,严厉查处涉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各类违法行为,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十一、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和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学校要专设安全工作机构,充实安全工作队伍,明确岗位责任。加大对安全工作人、财、物的保障力度,保障安全工作经费。将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纳入到校本培训计划。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干部新《安全生产法》、学校安全管理理论等的培训,不断提高学校领导、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相关人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
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教师)24小时值班制度。对校园突发事件要按照信息上报要求,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指挥有力,处置有序。
十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工作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开展安全管理课题研究,在安全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制运行等方面进行探索,对各地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大力进行宣传,推动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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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教育厅综治处,市综治办,市安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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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印发 |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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