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教育局文件
川教字[2015]10号
关于做好第八届“许世辉教育基金奖”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中心初中,局直各单位:
为了庆祝第31个教师节,推动汉川教育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立足岗位、再创新业绩,鼓励优秀贫困生和优秀学子勤奋学习、励志成才,根据《汉川市许世辉教育基金章程》的规定,汉川市许世辉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第八届“许世辉教育基金奖”评选,并在今年教师节前表彰一批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计划
“骨干教师奖”计划奖励80名;“教坛新秀奖”计划奖励20名;“优秀园丁奖”计划奖励200名,其中高效课堂优秀教师50名,其他15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奖”计划奖励20名,其中高效课堂先进工作者5名,其他15名;“优秀学生奖”计划奖励280名,其中小学生80名,初中生100名,高中生100名;“励志成才奖”计划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贫困学生180名,其中小学生50名,初中生50名,高中生80名。对上述获奖人员由“许世辉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和汉川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原则
1、“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优秀园丁”和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是市教育局管理的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省招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突出长期坚持教学第一线、长期扎根边远薄弱学校或在高效课堂改革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
“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名额分配按川教字[2015]5号文件执行。
“优秀园丁”名额分配以农村学校教师津贴确定办法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具体是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和城区局直学校占25%,二类地区乡镇场(含局直学校)占35%,一类地区乡镇场(含局直学校)占40%。
2、“优秀学生奖”评选范围是上半年在校的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学生。优秀小学生、中学生原则上按学生数比例分解到各乡镇场办事处和局直学校。
3、“励志成才奖”评选范围是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品学兼优的家庭贫困生。各阶段学校原则上按学生数比例分解到各乡镇场办事处和局直学校。
三、评选条件
(一)“骨干教师奖”和“ 教坛新秀奖”推荐评选条件
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条件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汉川市骨干教师及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字[2015]5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优秀园丁奖”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奖”推荐评选条件
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立足岗位,增创业绩,师德高尚,无私奉献,能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较好的科学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5、在高效课堂改革过程中,积极参与,勇于实践,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优秀学生奖推荐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积极进取、思想品德优良;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爱好体育活动,努力锻炼身体,身体素质优良;遵规守法,注重修养,日常表现优良。
2、必备条件:在本学段就读期间获汉川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在本学段就读期间获汉川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艺术竞赛奖项。
(四)励志成才奖推荐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属、军属家庭贫困的子女;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持特困证和因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病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困难的子女;绝对贫困和低收入下岗家庭子女;本县域内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将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专班: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李同祥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牵头做好相关具体工作,各职能科室配合。
2、“骨干教师奖”和“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专班,由党组成员、工会主任刘冬华同志负责,责任科室为职成教科。
3、“优秀园丁奖”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奖”评选工作专班,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同祥同志负责,责任科室为人事科。
4、“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专班,由党组副书记张建安同志负责,责任科室为基教科。
5、“励志成才奖”评选工作专班,由副局长孟淑君同志负责,责任科室为计财科。
五、评选步骤和办法
1、推荐申报(7月20日至7月31日)
评选推荐工作必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申报的方式进行。先由基层学校评选推荐,再经中心初级中学或局直学校初审上报。各单位在上报前,要分别在学校和中心初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上交如下材料:
(1)“骨干教师奖”和“教坛新秀奖”:由职成教科提出名单。
(2)“优秀园丁奖”:填写推荐申报表;典型事迹材料(填写在申报表中,不附单项材料);推荐登记表。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感,材料篇幅控制在200字左右。
(3)“优秀教育工作者奖”:由各乡镇场办事处中心初中、局直学校和局直单位推荐1名,人事科提名,局长办公会研究。研究确定的人员按“优秀园丁奖”的要求填报相关表格。
(4)“优秀学生奖”:填写推荐申报表;典型事迹材料(填写在申报表中,不附单项材料);推荐登记表。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翔实、有代表性、典型性,材料控制在100字左右。
(5)“励志成才奖”:填写推荐申报表;受助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及个人书面申请;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推荐登记表。
上述所有申报表一式二份,用A4纸张按正反面设计打印填写。推荐登记表一式一份,用A4纸张填写,并上传excel格式电子文本。
2、集中评选(8月1日至8月10日)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由市教育局四个工作专班分别对推荐的人员进行审核,提出表彰对象,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确定骨干教师奖、教坛新秀奖、优秀园丁奖、优秀教育工作者奖、优秀学生奖和励志成才奖的人选。
3、公示表彰(8月11日至9月5日)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人选在汉川教育信息网公示一周,如无异议,报许世辉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由许世辉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到这次评选活动中来。要面向广大教职工,突出教职工在教书育人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尤其是在高效课堂改革过程中勇于实践的创新精神。要面向全体学生,突出学生勤奋学习、励志成才的品德,真正体现许世辉先生慷慨解囊、尊师重教的一片爱心。各中心初中、局直各单位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详细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方案规定的条件和办法予以实施。
2、坚持原则,周密实施。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评选的原则,要把群众推荐放在首位,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实行民主评议、民主推荐、严格考核。要坚持分工合作的原则,根据四项评选的不同性质、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要坚持阳光操作,对这次评选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数额、评选结果等都要向社会公开,不搞“暗箱操作”,切实把工作一步一步抓到位,一步一步抓落实。
3、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在汉川教育信息网(****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size: 16pt;">)开辟许世辉教育基金专栏,将评选方案予以公开,同时汉川电视台、汉川人民广播电台、汉川新闻网等媒体大造声势,作好宣传,确保广大师生人人参与,人人皆知,进一步在系统内营造“师以育人为本,生以成才为志”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优良环境。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力求评选活动让社会满意、人民满意。
4、严肃纪律,确保公正。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在这次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及负责人,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极坏影响者,还要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要全程参与评选过程,及时发现和纠正评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 “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对在集中评审过程中因一票否决的、教师工作评价各乡镇场办事处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居后20%、村小或教学点居后10%的、没有教师工作评价等被评审掉了的教职工,不再补充。
附件:
1、许世辉教育基金优秀园丁奖、优秀学生奖、励志成才奖名额分配表
2、许世辉教育基金优秀园丁奖(优秀教育工作者奖)推荐申报表
3、许世辉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推荐申报表
4、许世辉教育基金励志成才奖推荐申报表
5、许世辉教育基金优秀园丁奖推荐登记表
6、许世辉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推荐登记表
7、许世辉教育基金励志成才奖推荐登记表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 奖励 通知
抄 送:中共汉川市委办公室,汉川市政府办公室。
湖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
汉川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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