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安办〔2015〕72号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抓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既是传统节日,也是生产、运输、经营旺季,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做好今年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制定“两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的良好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抽查暗访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做到彻查隐患、及时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下基层,深入生产一线督办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节日期间,凡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问责追责。
二、强化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扎实推进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隐患排查彻底、整改到位。对国务院督查组、省督查暗访组以及本地督查暗访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跟踪督办,要坚决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针对“两节”特点,要立即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对“十一”期间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公安部门要严格审批把关。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是要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消防场所和单位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要根据客流量和气象天气情况,合理安排船期、车次、航班,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尤其要严禁农用车(船)载客,严禁车船超速、超载、超限。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及源头治理,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一是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非煤矿山安全五个“十条”规定,深入推进全省煤矿、非煤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二是深化化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贯彻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双十条”,重点检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罐区,以及周边有学校、医院、养老院、住宅小区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罐区,推动相关企业搬迁、退出。三是深化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确保管道管网平稳运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可控。四是深化涉粉场所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粉尘作业场所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作业治理,确保涉粉作业现场和使用粉尘场所安全。五是深化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商场、机场、车站、地铁、医院、展馆、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单位电梯的安全监管,从严从实排查治理电梯安全隐患。六是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围绕用人单位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开展排查,消除隐患,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七是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快“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隧道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和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的安全整治,全面清理整顿长途客运班线和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八是深化全省各行业系统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突出人员密集、“三合一”、“多合一”和开发区工业园场所,依法查处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单位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加强节日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两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和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节日期间,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生产情况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于10月7日17时前,将“十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简要情况(主要是伤亡事故汇总数据)传真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自动传真:87367082;值班电话:87360088)。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