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字[2015]12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汉川市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汉川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汉川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中心初中,局直各单位:
现将《汉川市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汉川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汉川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汉川市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及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类别
本预案主要针对事故灾难,包括学校建设与管理中涉及公路、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事故;学校公共场所及建设工程等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水、电、油、气和通信网络、特种设备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学校师生遭受核辐射事故,生物、化学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主要类别有:
(一)重大火灾事故是指因学校管理不善引发的,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死亡1人以上;中毒2人以上的。
(四)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工程建设中设施和建筑物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学校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或教职工失职,导致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
二、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大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5-10分钟内)将事故情况分别报市教育局、当地政府及当地派出所,并在事故发生6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教育局。事故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学校(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二)教育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局主要领导,同时通知驻该乡镇局领导及有关股室迅速赶赴现场,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必要时应通知公安、安监、卫生、保险等部门,给予支援和帮助。
(三)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应急处理原则和措施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
(一)学校重大火灾事故
1、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迅速疏散人员和转移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
3、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校重大交通事故
1、迅速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快速全力抢救伤员,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和保护。
2、妥善做好受伤及遇害师生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学校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积极稳妥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2、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四)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1、迅速通知承建主管部门或单位及公安部门赶往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
2、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五)学校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组织人员实施抢险,救护受伤师生。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
3、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六)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应迅速向市教育局和公安、卫生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
2、救援小组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3、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由于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四、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指挥机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突发性强,危害大,情况复杂,应急救援工作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一把手负总责,要制定学校应急预案。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教育局、中心初中、学校有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其职责是:
1、立即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救援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对抢救工作中的问题采取具体紧急措施。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做好群众的疏散安置和物资转移工作。
5、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6、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重大事故发生后,实施抢救工作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2、各中心初中和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的演习。
3、各地、各校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要及时沟通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并不断完善预案。
4、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学校重大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熟悉预案,明确任务要求,经常组织演练。要配备救援物资和器材,做好应急准备,同时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5、学校教职工都有参加特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6、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汉川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市教育系统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付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食物中毒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教育系统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传染病预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公共卫生事件: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药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二、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预防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及食物中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疫情不在校园内传播。
三、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抓好常规的管理、预防、教育、检查、指导;做好事故发生学校的现场指挥及施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学校校长及学校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学校防治传染病及食物中毒工作。
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符合实际的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防治工作预案;监测并汇总上报学校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病例发生情况;指导并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配合卫生部门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减少呼吸道等传染病的爆发;总结推广学校防治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根据疫情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它相关工作及时做出调整,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非典防治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预防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发现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市教育局汇报学校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等传染病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等工作。
疫情发生时,学校要根据所在地政府及市教育局的部署启动各自防治工作预案,并组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四、经常性预防与控制措施
1、宣传教育
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预防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改变不洗手、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等知识和学校防治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2、预防措施
学校应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内各类出租房屋和建设工地的管理,及时掌握校(园)内各类人员的流动情况。
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图书室、食堂、宿舍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特殊时期实行晨检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疾病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并主动协助疾控中心进行调查分析。
校医务室或指定防传染病及食物中毒人员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病情况进行监测与排查。
学校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活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五、预防与应急措施
(一)疫情分级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将传染病及食物中毒划分为四个等级进行预警,按照依法管理和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采取不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D级预警:我国其他地区特别是周边地区已有疫情发生,或本市已发现病例。
C级预警:其他地区,特别是周边地区疫情骤增,呈爆发性流行趋势,或本市已检出输入性临床诊断病例。
B级预警:本市已出现继发感染的散发病例或5例以上(含5例)临床诊断病例。
A级预警:本市发生30例以上(含30例)临床诊断病例。
(二)应急措施
1、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引导,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事故发生学校要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防治的信息,使学校传染病及食物中毒和防治工作的有关信息公开、透明,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正确的引导,稳定师生的情绪,消除师生员工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2、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
3、建立传染病及食物中毒及时报告制度。C级疫情出现后,启动及时报告制度,由学校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日定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校出现的病例、疑似病例,病人治愈出院或死亡时,疫情报告责任人应及时上报有关变更信息。离校学生出现病情,也由学校负责报告,学校要与离校学生患者或密切接触者保持联系,以便对患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4、发生疫情时,要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教育实习等活动应进行相应调整。学校也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教研活动和参观学习。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原则上要求外地住校生节假日和双休日不离开校园。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
5、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对学校师生员工及时进行监测,发现情况,要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每日测量体温,询问有关症状),暂停上学或上班。
6、发生特大疫情时,要及时调整教学方式,妥善做出安排,并上报教育局。对学生宿舍要加强管理,严格按上级要求执行。
7.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要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区域,安排一定数量的房间作为学校的临时隔离观察室,一旦发现有发烧、咳嗽、全身酸痛等疑似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联系有关医疗部门使用专用车辆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治与隔离。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同宿舍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2周。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
(三)应急反应
学校应根据教育局公布的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预警级别,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应。
1.发生D级疫情的反应
学校全面启动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防治领导小组工作,做好应急准备。
疫情发生地区,各校要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学校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防治工作,启动相关防治应急措施。大力开展预防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2.发生C级疫情的反应
在D级疫情预警反应的基础上,启动防治传染病及食物中毒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落实各项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防治措施,协助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同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启动本校传染病及食物中毒及时报告制度。
取消一切校(园)内外大型群体性活动,对学校(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3.发生B级疫情的反应
B级疫情发生后,在C级响应的基础上,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应急措施,取消一切校(园)内外大型群体性活动,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
4.发生A级疫情的反应
A级疫情警报发生后,在B级响应的基础上,学校根据疫情发生发展的形势,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进行调整,采取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
六、保障措施
1、学校应认真总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防治工作的经验与教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学校要按照防治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要求,在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区域,开辟出一定数量的房间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室。
3、学校每学期对卫生管理人员和校医进行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的业务培训。
其培训的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防治基本知识、因病缺课筛查与登记、疫情报告程序与基本要求、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防治工作预案、隔离与消毒等。
4、学校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备好体温测量计、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必要的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防治物资,同时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洗手设施和改善宿舍卫生条件。
汉川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汉川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课、罢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和涉外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二、组织管理
市教育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各乡镇场办事处中心初中、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主要职责是: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组织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教训;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请示市委、市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兼任,其他副局长包片分工单位负责各地各校的应急指挥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秘书股。主要职责是:收集分析各地各校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督促各地各校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三、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汉川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我市教育系统群体性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等,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聚集事件失控并走出校门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连锁反应,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Ⅰ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连、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连的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Ⅱ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
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横幅、标语和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校园网内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校内局部聚集一次(累计)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端;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Ⅲ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
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员工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师生员工出现少数过激言论行为,校园内(校园网)出现大(小)字报;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Ⅳ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确认事件等级,以调整应对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预防和预警工作
1、预防和预警工作要求
(1)建立不稳定因素定期分析制度。经常深入学校,及时掌握各种动态,做好情况分析,加强教育引导,防范敌对势力的煽动。
(2)提高工作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影响,特别是容易激化师生情绪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3)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机关和各地各校要建立规范的值班值守制度;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庆期间由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并每日报告情况。
2、信息报送制度
(1)学校对发生的重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必须立即(5—10分钟内)报告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报告给市委、市政府。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情况。
(2)市教育局对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视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孝感市教育局报告。同时加强与事发学校的联系,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加强与公安局、信息传媒等部门的信息沟通,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信息报送的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和当地政府等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5)事件处理过程和结果;
(6)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五、应急处置
1、应急处置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努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内、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2、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学校向市教育局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避免事态继续恶化。市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
(2)师生出校门聚会游行,学校要及时劝阻;劝阻无效时要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防止其他人员混入师生队伍,同时配合公安部门现场警戒,防止各种过激行为。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师生骨干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公安部门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要继续做好劝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离开现场。学校处理时要掌握时机和分寸,避免矛盾激化。
针对师生的恐怖事件,按照《汉川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3、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出面与师生对话,控制事态发展;要深入班级和宿舍,面对面做好疏导工作;对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要报请公安部门监控;涉及外教时,要立即采取保护措施;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和师生外出集会游行。市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上前指挥。
4、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学校接报后迅速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市教育局报告情况。相关负责人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情况清楚、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妥善处理;情况不清需要调查的,则进行认真解释,使师生理解并支持学校的工作,同时尽快疏散聚集的师生,恢复正常秩序。市教育局视情况派出工作组,协助学校做好工作。
5、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校发现有社会危害的大(小)字报及传单,要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同时监控张贴者,确定其身份后妥善处置。发现事端苗头,要立即现场取证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要加强校园巡查和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六、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
市教育局、各地各校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在位在岗和通讯畅通,同时应组建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加强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能力,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确保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
2、物资保障
市教育局、各地各校事先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所安排,加强与政府部门专用物资储备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能及时足额到位;并有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存放,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必需。
3、经费保障
市教育局、各地各校每年应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应急资金,专款专用。
七、其他事项
1、本预案是汉川市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指导性意见,各地各校应遵照执行。各地各校的应急预案须报市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本预案由市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市教育局可适时进行修订。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教育 安全稳定 应急预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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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教育局 2015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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