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孝教办发[2015]13号
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市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学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近期,我市个别地方校车出现因严重超载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再次暴露了校车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漏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各地要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对校车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是政府及各部门、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在县(市、区),县级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协同推进。要以对学生生命安全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使命感,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措施,从机制上为学生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依次优先原则,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最大限度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统筹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
二、加强教育,积极引导
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校园局域网、告家长一封信、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尤其是乘坐校车安全教育,使学校、家长、中小学生(幼儿)及时了解和遵守相关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三无”和拼装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等车辆。鼓励学生及家长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三、自查自纠,严抓落实
(一)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乘车接送方案。督促校车公司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
(二)落实跟车陪护监督制度。每辆校车要配备跟车陪护人员,在学生上、下车时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学生缺乘要及时与家长和学校联系,落实去向。在行车途中,负责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情况。要保证将每一位乘车学生安全送至目的地,要如数向学校值班领导、教师和家长移交乘车学生,特殊情况要说明,不得将乘车学生交给陌生人。
(三)落实司机安全行车制度。学校要督促校车司机行车前要检查车辆状况,确保校车不带病上路。在驾驶校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接送学生时,车辆不得超速行驶,不开快车,不开赌气车。不得随意搭载学生家长或其他无关人员。
(四)落实司乘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各地要督促校车公司要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组织校车司机培训活动,内容从车辆维护、道路安全交通法律法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各项地方性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等,并组织相应知识考试。同时开展跟车陪护人员岗位培训,督促规范操作,认真履行职责。
(五)落实教师上课点名制度。教师上课前先清点上课学生人数,发现学生缺课要了解其去向。对去向不明的,要立即向班主任和值日领导报告,学校要及时查明原因。
(六)开展校车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各学校要建立校车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层层分解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到工作岗位和具体人员,明确校车应急处置工作流程,细化每一个处置流程的具体措施。同时积极开展校车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相关人员协同处理能力。
四、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各地各校要从近年各地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举一反三。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尽一切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校车事故的发生。
请各县市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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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校车办,市委、市政府督办室,市安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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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印发 |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