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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镇中心初中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2013年03月11日 15:06:40 来源:汉川市分水中心初中 访问量:246
汉 川 市 教 育
 
 

 

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
评选2012-2013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
   
                 
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中心初中,局直各学校,民办正成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德育工作的扎实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评选2012-2013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评选对象为全市中小学生,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条件
德: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组织纪律性强,自觉执行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热心助人。
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方法正确,勤奋刻苦,有初步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体:坚持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育达标测试成绩良好以上。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除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外,同时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工作中能以身作则,积极肯干,主动、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师生的较高评价。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民主推荐。各地、各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的推荐指标,将名额分配到校(班),由学生民主推举产生候选人,然后学校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各年级班主任和部分教师职工代表参加的大会,无记名投票现场决定当选人。
2、张榜公示。学校将民主推荐的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在校内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
3、呈报审批。学校将没有异议的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四、评选要求
1、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保证评选质量。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学校,一经发现,取消该校当年的参评资格,所分配名额作废。
2、请各地、各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迅速做出部署安排,并将推选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和推荐登记表,于2013年4月26日前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市教育局审批(原件留单位备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批通过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教育局将颁发荣誉证书。
 
 
 
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各中小学:
     请接通知后迅速按要求落实,并将推选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和推荐登记表,于2013年4月20日前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分水镇中心初中审批(原件留单位备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分水镇中心初中
二0一三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
 
 
2012-2013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小学
初中
三好学生
优干
三好学生
优干
分水中学
0
0
2
2
播义中学
1
0
1
0
分水小学
1
2
0
0
新农小学
1
1
0
0
胜利小学
1
0
0
0
播义小学
1
0
0
0
彭湖小学
1
0
0
0
合计
6
3
3
2
 


附件二:
20122013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民族
 
推荐表
彰类型
 
所在学校、年级及所任职务
 
在校期间何时获得何种奖励
 
(200字左右)
学校
意见
(盖章)
 
中心
初中
意见
(盖章)
 
市教育
局意见
(盖章)
 


附件三:
20122013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推荐名单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所在学校、年级及所担任职务
推荐类别
 
 
 
 
 
 
 
 
 
 
 
 
 
 
 
 
 
 
 
 
 
 
 
 
 
 
 
 
 
 
 
 
 
 
 
 
 
 
 
 
 
 
 
 
 
 
 
 
 
 
 
 
 
 
 
 
 
 
 
 
 
 
 
 
 
 
 
 
 
 
 
 
 
编辑:陈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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