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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镇中心初中第三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现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1年11月24日 11:05:43 来源:汉川市分水中心初中 访问量:337

 各中小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大家唱、大家跳”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提高我镇中小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丰富中小学生的精神文化活,展示我镇学生养成教育成果,中心初中决定于201110月下旬举办分水镇第二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活动以评选、交流和展示“一歌、一舞(校园集体舞)、两操(第三套广播体操、武术健身操)、一诗”为主要内容。

二、活动时间与地点:

    本届展演现场评选活动定于2010 10月下旬进行,中心初中事先不通知,根据各校大课间操时间,组织评委到各校现场评比。

    三、展演项目:

    (一)合唱

    1、合唱最好统一使用钢琴伴奏,合唱指挥由教师或学生担任。

2、合唱需演唱1首作品(演唱曲目可从湖北省教育厅“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推荐曲目中或中小学音乐教材中选择,也可自行创作曲目)。

(平时要求:每月有更新,或每月固定时间唱国歌、校歌,其它时间从推荐曲目中选定曲目。)

    (二)校园集体舞项目

     1、以班为单位,全部学生参与。

     2、展示内容为教育部推广的校园集体舞或自编集体舞。

    (三)广播操、武术健身操项目

     1、以班为单位,全部学生参与,注意队形整齐美观。

     2、领操人员由教师或学生担任。

     3、展示内容为教育部推广的新编中小学第三套广播体操、武术健身操。

(四)诗

1、内容健康向上。

2、展示内容为古代诗歌或自编诗歌。

    四、奖励办法

    按照四个项目综合评选,设置一、二、三等奖。

    五、有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本届展演评比活动。

    2、各校要加强参演师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的安全。

附件:

分水镇第二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现场评选活动评分标准

 

                       分水镇中心初中

                          0一一年十月九日

编辑:刘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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