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大家唱、大家跳”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提高我镇中小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丰富中小学生的精神文化活,展示我镇学生养成教育成果,中心初中决定于2011年10月下旬举办分水镇第二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活动以评选、交流和展示“一歌、一舞(校园集体舞)、两操(第三套广播体操、武术健身操)、一诗”为主要内容。
二、活动时间与地点:
本届展演现场评选活动定于2010 年10月下旬进行,中心初中事先不通知,根据各校大课间操时间,组织评委到各校现场评比。
三、展演项目:
(一)合唱
1、合唱最好统一使用钢琴伴奏,合唱指挥由教师或学生担任。
2、合唱需演唱1首作品(演唱曲目可从湖北省教育厅“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推荐曲目中或中小学音乐教材中选择,也可自行创作曲目)。
(平时要求:每月有更新,或每月固定时间唱国歌、校歌,其它时间从推荐曲目中选定曲目。)
(二)校园集体舞项目
1、以班为单位,全部学生参与。
2、展示内容为教育部推广的校园集体舞或自编集体舞。
(三)广播操、武术健身操项目
1、以班为单位,全部学生参与,注意队形整齐美观。
2、领操人员由教师或学生担任。
3、展示内容为教育部推广的新编中小学第三套广播体操、武术健身操。
(四)诗
1、内容健康向上。
2、展示内容为古代诗歌或自编诗歌。
四、奖励办法
按照四个项目综合评选,设置一、二、三等奖。
五、有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本届展演评比活动。
2、各校要加强参演师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的安全。
附件:
分水镇第二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现场评选活动评分标准
分水镇中心初中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