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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汉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2015年11月17日 10:01:36 来源:分水镇中心初中 访问量:149
各中小学、中心幼儿园:
现将《汉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搞好学校安全工作排查,校长(园长)负责,成立领导小组和排查专班,按照《汉川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一)(二)(三)(四)十二个方面责任到人,组织专班逐一排查,按类别资料资料备查。市政府专班检查在11月23日-11月30日校校必到为期一周。
各中小学及中心幼儿园于11月17日前上传自查报告中心初中,自查报告应由三个部分组成:1、基本情况;2、安全管理的现状及主要做法;3、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报告要实在,不要说空话大话,要言之有物,不要理论性。
附:
1、《汉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2、《汉川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分水镇中心初中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编辑:陈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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