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夏季是学生溺水、食物中毒和自然灾害的多发时段,为了最大限度的预防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夏季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严防学生溺亡事故发生
我镇境内临近汉江、水塘沟渠众多,雨量充沛,安全监管难度大,对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为此,各中小学(幼儿园):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对学生深入开展一次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以典型的事例警示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自觉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教育学生不得在无监护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和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村)的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切实让家长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对孩子进行教育和监管。学校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和社区(村)在汉江一带、沟渠边、水塘周边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游泳安全的监控和预防工作。
三是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根据中小学生的生理特点,开展珍爱生命教育,让学生懂得生命的价值,将自身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置方法,如:如何报警、寻求成年人的救助、不盲目实施互救等。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校园食品卫生管理力度,杜绝校园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夏季气温高、湿度大、食品极易变质腐败,是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性疾病的高发期。各中小学(幼儿园):
一是要大力开展夏季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知识教育宣传,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食品,不食用腐烂变质和过期食品。
二是认真做好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排查。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湖北省中小学校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办法》,规范学校食堂管理。严把食品的准入关,杜绝过期、霉变或腐烂变质食品及原料进入学校食堂、超市,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禁止学生食堂违规制售冷荤凉菜。
三是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冷藏和原料贮存设施。对必须要低温冷藏保鲜的食品和原料要进行冷藏贮存,对其它原料贮存,要达到“四防”要求。切实做到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严防变质食品进入售卖环节。
四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状况管理,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坚持从业人员健康年检制度,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督促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工作前后勤洗手勤消毒。
三、加强隐患排查,做好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
夏季是暴雨、雷击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频发期,各中小学(幼儿园):
一是要高度关注当地天气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可能危及到师生安全的极端气候,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灾害预防部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二是利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全面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对自然灾害的预判力,切实提高广大学生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重点开展对学校的围墙、建筑物等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在极端天气下危及学校师生安全的隐患,要在汛期来临前彻底消除;清理疏通校内的明沟暗管,使校内排涝排渍流畅;加强学校建筑物防雷击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提前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夏季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对工作失误或由于履行责任不到位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故和学生非正常死亡报告制度,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