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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5年慈善日捐赠活动的通知

2015年11月04日 10:54:25 来源:市教育局 访问量:217

 

关于转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汉川慈善日捐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中心初中,局直各单位:

   现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汉川慈善日捐赠活动的通知》(附后)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各单位于11月17日将捐赠款交市教育工会,由市教育局集中捐赠到慈善总会。

 

                       

                    汉川市教育局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汉川慈善日

捐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养殖)场,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开发区,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和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38号)和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孝感政办电[2015]54号),落实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鼓励支持与强化监管并重,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总要求,动员全市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慈善活动,加快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以2015年的汉川慈善日为载体,在全市开展慈善日捐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活动主题及宗旨

2015汉川慈善日伸援手 救急难为主题,以慈心为民、善举济世,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凝聚社会爱心,帮扶困难群体,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

2活动对象、捐赠原则及额度

本次活动募捐对象:全市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驻川部队、各类学校、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积极倡导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广大人民群众自愿参与捐赠活动。

捐赠原则及额度:捐赠活动遵循捐赠自愿、多少不限、量力而行、资金为主的原则,倡议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捐出一天办公经费,企业单位(含民营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个体工商户捐出一天的盈利,干部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提倡领导、党员、干部带头。

3捐赠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捐赠时间

20151020日至1118

(二)接收捐赠地点

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内)

(三)捐赠方法及用途

1.分散捐赠。1118日前,各单位、各企业分别在本系统内组织募捐活动,做好捐款登记。

2.集中捐赠。 1118日,各地各单位将捐款统一送交至汉川市民政局院内集中接收点,同时送交捐款明细清单。采取汇款方式的汇至接收捐赠专用帐号,具体如下:

户  名:汉川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汉川西门桥支行

捐赠账号:578****36877

联系电话:8298193

募集款项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对象的大病救助、五保老人临终关怀救助和特困对象的生活救助。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此次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并采取必要措施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掀起捐赠热潮。要安排布置好本单位的捐赠现场,方便干部职工捐赠,同时做好汇总工作,做到捐赠情况清楚明了。

(三)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市民政局负责社会捐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捐赠款的收集,捐赠信息公示工作,对接收的捐赠款,由专人负责、逐项清点、登记造册,切实加强对捐赠款的管理。市委宣传部负责社会捐赠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市人武部负责驻川部队的捐赠活动。市直机关工委、市经济商务工委负责党组织归口管理协调的市直各单位(市直单位服务的企业由市直单位负责)的捐赠活动;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负责辖区各类单位、学校、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市民等的捐赠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通力配合,保证此次捐赠活动的落实。

 

 

中共汉川市委办公

汉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019

 

编辑:陈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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